为优化我市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快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嘉人社〔2013〕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办发〔2020〕23号)等文件规定,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将2023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
⑶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在研课题证明、学科带头人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⑷符合《平湖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中的顶尖人才、省级及以上高端人才证明或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⑸《2023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稿1份,并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1张。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2023年5月25日-2023年6月9日。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埭分院:phyyzp@126.com,联系电话:0573-85030210;
平湖市中医院:phz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3-85571070;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phey120@163.com,联系电话:0573-85828816;
平湖市妇幼保健院:PHSFYBJY@163.com,联系电话:0573-85110258;
平湖市精神卫生中心:945843493@qq.com,联系电话:0573-85829515。
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平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属于在平湖市首次就业且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平湖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平湖市人力社保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相关信息将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商量决定。
咨询电话:0573—85023587
监督电话:0573—89170869,85061235
附件:
1.2023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计划表
2.2023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报名表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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