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平湖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转发〈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平委办〔2008〕2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平湖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3名(含乍浦镇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平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市各事业单位招聘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平湖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8年4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平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户籍或生源地有其他要求的,已在《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其他要求”中注明,考生按岗位要求报考(以2018年4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户口不限。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8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对象为:服务满两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的大学生村官。行政区域范围在《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其他要求”中已注明,考生按岗位要求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82年4月11日至2000年4月1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在“(一)招聘范围和对象”中所列的第1点第(4)条、第(5)条人员及第2点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1977年4月11日至2000年4月11日期间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1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取得时间、大学生村官服务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4月11日。
7、在2018年4月11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平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9时-4月13日17时。
报考人员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gov.cn)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聘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名岗位。
(责任编辑: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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