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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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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海盐县殡仪馆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2名。

一、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海盐县户籍,40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8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交流,服务意识好。

2.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 计划招聘岗位要求备注
2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要求执a2驾驶证,驾龄在三年以上。有志于从事殡仪服务,具体工作为殡仪接待、火化和灵车驾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报名地点:海盐县民政局办公室(枣园西路619号枣园大厦1113室)。联系电话:86110183。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与实践体验。面试与实践体验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与实践体验将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由用人单位决定相关内容。面试和实践体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与实践体验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体检、考察。按面试与实践体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

4.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建立劳动关系,按国家规定及我县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社保和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结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按面试与实践体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海盐县民政局办公室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办法。有意者请携带相应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一份以及一寸彩照2张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聘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研究解决。

附件:海盐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报名表

海盐县民政局

2018年4月12日

海盐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报名表

报名序号(由工作人员填写):

姓 名身份证号
民 族性 别政治面貌

学 历婚姻状况参加工作

时 间

所学专业户籍性质职 称
毕业院校及时间
现工作单位email
现户籍所在地省 县(市)镇(街道) 村(社区)
联系电话单位电话住宅电话手机
工作简历、

学习简历(

从初中填起)、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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