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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等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5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实行岗位差异化、层级化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薪酬制度,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年人均收入为7.2-9.5万元(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7月8日至2005年7月7日期间出生),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技能;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放宽情形 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下列人员,文化程度放宽至高中(中专),并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3. 见义勇为人员; 4. 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接受调查的; 7.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 嘉兴市南湖区花园路1106号(高速交警支队);报名咨询电话:0573-89973010。 3.报名要求:请提前下载并填写《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现场报名当日请携带纸质报名表(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员索引页及本人单页);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 资格初审:对照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逐个对考生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如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足1:3(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岗位,为1:2)比例的岗位,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评认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体能测评当日。 2.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成绩评定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即被淘汰(体能测评标准详见附件3)。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政文史和公文写作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