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14〕124号、《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海人社〔2015〕49号、《海宁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人才紧缺岗位和高层次急需人才目录》海人社〔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海宁市中医院海宁市肿瘤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卫技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形式、时间、地点
一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星期三上午8301030。
二现场报名地点海宁市中医院海宁市肿瘤医院人事科招聘处海宁市长埭路177号6号楼501。
二、招聘计划
高层次急需卫技人员2名详见招聘条件和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医师执业资格注册的执业范围应符合岗位要求并且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
三户籍不限年龄1840周岁1983年6月19日至2006年6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1845周岁1978年6月19日至2006年6月19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3年6月19日后出生。
四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不得报考。
六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及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的证明材料。海宁市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需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工作由海宁市中医院海宁市肿瘤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海宁市人才网、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市卫生健康局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中医院海宁市肿瘤医院微信公众号新闻中心板块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人员列入报备员额管理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中医院海宁市肿瘤医院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260705
监督电话0573-870173858701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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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聘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2、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海宁市中医院
2024年6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