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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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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3名,其中:勤务辅警74名、文职辅警9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等要求详见附表1。

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根据上年度嘉兴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0%的保障标准(含按政策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的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层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每年按基数动态调整。(报名时可详细咨询)

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9月30日至2002年9

月30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热爱公安事业;

4.巡逻处突岗位,男性要求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要

求身高1.60米(含)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6.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文职岗位要求具备本科以

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及技能要求;

7.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放宽条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下列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中专或高中: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及因工

(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2.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报考巡逻处突岗位;

3.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

(1)报考巡逻处突岗位:嘉兴市南湖区双园路102号特警支队101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573-82617227。

(2)报考监管看管岗位: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胥山村童子浜(嘉兴市看守所);报名咨询电话:0573-83378985、83378185;

(3)报考其它岗位: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1156号交警支队211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573-89977252。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初定10月中旬,具体以通知为准。体能测评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标准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体能测试当日。

1.巡逻处突岗位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俯

卧撑”、“立定跳远”。四项体能测试合格成绩为240分,折合成100分计入总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参考标准详见附表2。

2.其它岗位(交通管理、监管看管和文职岗位)测试科目为

“10米×4米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为800米跑)”。成绩评定采用达标制,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即被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参考标准详见附表3。

(三)笔试或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巡逻处突岗位占比为综合成绩的20%,其它岗位占比为综合成绩的50%;笔试科目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时政文史和写作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

试大纲)。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巡逻处突岗位占比为综合成绩30%,其它岗位占比为综合成绩的50%,综合体能、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其中:文职辅警按1:3的比例;勤务辅警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按1:2的比例、3人以下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分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排名。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除巡逻处突岗位1外,其它岗位视力可矫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经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指定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招聘对象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如出现体检、考察及培训不合格或放弃的,则从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替补人选。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测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各科目(体能、笔试、面试)考核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参加公安机关的招聘考试。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下载:000re7

原标题:嘉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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