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001008004003006/2022-66599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海宁市教育局 | 责任科室:组宣人事科 |
名 称:海宁市教育系统2022年首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生成日期:2022-02-24 14:50 |
来 源:市教育局 | 访问量: |
海宁市教育系统2022年首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8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5日(周六)上午9∶00至下午2∶30。 2.报名地点:海宁市硖石小学(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塘南东路736号)。 二、招聘对象范围 1.2022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须有一个学段为师范类,且师范类学段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附件1)所需专业要求一致。 2.浙江省生源或户籍(户籍以2022年3月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截止2022年3月5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3.年龄为18~30周岁(1991年3月5日至2004年3月5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宁教育事业。 2.教师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学历要求: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海宁市教育系统2022年首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5.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其他要求”。 上述人员,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能在2022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截至2022年3月5日,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 预报名:应聘人员在3月5日现场报名前登录http://t1.ink/f/0i9nyb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 现场报名: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考点内不提供复印服务)。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信息以现场报名确认信息为准。 (1)《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5日;(4)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书;(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6)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 2.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其中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3人的岗位,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试项目采用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的考试项目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1∶6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 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教学理论成绩*30%计算笔试成绩。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根据技能测试与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试讲+提问”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再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的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岗位,并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在签订聘用协议后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过程中须戴好口罩,出示身份证及当日健康码、行程卡。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参加招聘活动人员承诺书》(见附件4),行程卡带星或14天内由嘉兴市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海宁的应聘人员,需持有进入考点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纸质版(或电子版打印)。根据全国区域疫情形势变化,相关防控要求根据海宁市防控办通知精神实时调整。 4.咨询电话:0573-87297325,0573-87226129,0573-87229920。 监督电话:0573-87287039。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28/index.html按信息类别浏览: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rs.com 附件:1.海宁市教育系统2022年首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 3.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4.参加招聘活动人员承诺书 海宁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4日 附件1
附件2 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
注:本表一式一份,请打印在一页上。 附件3 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海宁市教育局: 同志属本校届全日制专业 师范类毕业生。 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参加招聘活动人员承诺书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无瞒报、谎报情况。 温馨提示:若因访问量大上文预报名中的短链接无法打开,请用微信扫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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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海宁市人民政府主办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浙icp备14012341号浙公网安备 33048102000515号网站标识码:3304810001 建议ie7.0 1024*768分辨率以上浏览本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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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4 14:50
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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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教育系统2022年首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8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5日(周六)上午9∶00至下午2∶30。
2.报名地点:海宁市硖石小学(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塘南东路736号)。
二、招聘对象范围
1.2022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须有一个学段为师范类,且师范类学段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附件1)所需专业要求一致。
2.浙江省生源或户籍(户籍以2022年3月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截止2022年3月5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3.年龄为18~30周岁(1991年3月5日至2004年3月5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宁教育事业。
2.教师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学历要求: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海宁市教育系统2022年首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5.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其他要求”。
上述人员,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能在2022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截至2022年3月5日,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
预报名:应聘人员在3月5日现场报名前登录http://t1.ink/f/0i9nyb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
现场报名: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考点内不提供复印服务)。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信息以现场报名确认信息为准。
(1)《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5日;(4)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书;(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6)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
2.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其中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3人的岗位,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的考试项目采用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的考试项目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1∶6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技能测试合格分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 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教学理论成绩*30%计算笔试成绩。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根据技能测试与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试讲+提问”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再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的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岗位,并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在签订聘用协议后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和考试过程中须戴好口罩,出示身份证及当日健康码、行程卡。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参加招聘活动人员承诺书》(见附件4),行程卡带星或14天内由嘉兴市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海宁的应聘人员,需持有进入考点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纸质版(或电子版打印)。根据全国区域疫情形势变化,相关防控要求根据海宁市防控办通知精神实时调整。
4.咨询电话:0573-87297325,0573-87226129,0573-87229920。
监督电话:0573-87287039。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28/index.html按信息类别浏览: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rs.com
附件:1.海宁市教育系统2022年首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
3.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4.参加招聘活动人员承诺书
海宁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4日
附件1
海宁市教育系统2022年首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总数 | 用人单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小学语文1 | 9 | 海宁市长安镇盐仓学校 | 9 | 中国语言文学类、小学教育专业、学科教学(语文)专业 | |
2 | 小学语文2 | 6 | 海宁市许村镇中心小学 | 2 | 中国语言文学类、小学教育专业、学科教学(语文)专业 | |
海宁市许村镇沈士中心小学 | 1 | |||||
海宁市仰山小学 | 2 | |||||
海宁市行知小学 | 1 | |||||
3 | 小学语文3 | 5 | 海宁市王国维小学教育集团 | 3 | 中国语言文学类、小学教育专业、学科教学(语文)专业 | |
海宁市鹃湖学校 | 2 | |||||
4 | 小学数学1 | 4 | 海宁市长安镇盐仓学校 | 4 | 数学类;小学教育专业;专业名称中含“数学”的专业 | |
5 | 小学数学2 | 5 | 海宁市许村镇中心小学 | 1 | 数学类;小学教育专业;专业名称中含“数学”的专业 | |
海宁市许村镇许巷中心小学 | 1 | |||||
海宁市许村镇沈士中心小学 | 1 | |||||
海宁市行知小学 | 1 | |||||
海宁市狮岭学校 | 1 | |||||
6 | 小学科学 | 1 | 海宁市王国维小学教育集团 | 1 | 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科学教育专业;学科教学(物理)专业;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学科教学(生物)专业 | |
7 | 小学美术 | 1 | 海宁市许村镇许巷中心小学 | 1 | 绘画专业、油画专业、版画专业、壁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艺术设计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名称中含“美术”的专业 | 需技能测试 |
8 | 小学体育 | 2 | 海宁市许村镇许巷中心小学 | 1 | 体育学类 | 足球特长需技能测试 |
海宁市王国维小学教育集团 | 1 | |||||
9 | 小学音乐1 | 2 | 海宁市许村镇沈士中心小学 | 1 | 专业名称中含“音乐”的专业 | 需技能测试 |
海宁市仰山小学 | 1 | |||||
10 | 小学音乐2 | 1 | 海宁市王国维小学教育集团 | 1 | 专业名称中含“音乐”的专业 | 器乐特长需技能测试 |
11 | 初中音乐 | 1 | 海宁市长安镇初级中学 | 1 | 专业名称中含“音乐”的专业 | 需技能测试 |
12 | 特殊教育 | 1 | 海宁市培智学校 | 1 | 特殊教育专业 |
附件2
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上传近期一寸电子照片 | ||||||||||||||||||||||||||||||
政治面貌 | 健康状况 | 民 族 | |||||||||||||||||||||||||||||||
籍 贯 | 学 历 | 学 位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专 业 | 是否师范类 | ||||||||||||||||||||||||||||||||
教师资格证取得情况(勾选) | 已取得 ( ) | ||||||||||||||||||||||||||||||||
未取得 | 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 | ||||||||||||||||||||||||||||||||
工作单位 | 单位性质 | ||||||||||||||||||||||||||||||||
身份证号 | 户籍所在地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本人联系电话 | 其他联系电话 | ||||||||||||||||||||||||||||||||
本人简历 (从高中起至今) | |||||||||||||||||||||||||||||||||
报名序号 | 报考岗位名称 | ||||||||||||||||||||||||||||||||
承 诺 本人对所报职位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职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本人愿被取消录用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其它承诺事项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
初审人签名 : 年 月 日 | 复审人签名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注:本表一式一份,请打印在一页上。
附件3
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海宁市教育局:
同志属本校届全日制专业
师范类毕业生。
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参加招聘活动人员承诺书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人员类别 | 参加人员口 工作人员口 保障人员口 | ||
健康码 | 本人及同住人员是否持有健康码绿码 | 是口 否口 | ||
行程码 | 本人行程码是否为绿码 | 是口 否口 | ||
旅居史 | 本人及同住人员近28天内是否有境外国家(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公布为准)的旅居史 | 是口 否口 | ||
重点人群 接触史 | 本人及同住人员近28天内是否有与国内外疫情重点地区返回人员的接触史 | 是口 否口 | ||
本人及同住人员近28天内是否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史 | 是口 否口 | |||
本人及同住人员近14天内是否有与发热留观病人接触史 | 是口 否口 | |||
健康状况 | 本人及同住人员目前是否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 是口 否口 | ||
其他需要申报的特殊情况 |